南投員警「簽到完跑回家」 詐領加班費9千多元 下場慘了

南投員警「簽到完跑回家」 詐領加班費9千多元 下場慘了 | 華視新聞
圖/翻攝自GoogleMaps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南投縣

南投縣集集分局一名黃姓警員,在今年1月到4月間,為了照顧年邁父親或返回家中,在「員警出入及領用登記簿」上簽到,並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前後總共詐領了9千741元的加班費,最終東窗事發,南投地院日前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判黃男有期徒刑1年1個月。

據判決書記載,黃姓警員在南投集集分局的偵查隊服務,並負責備勤、地區探巡等勤務,上班時間應留守駐地,不能藉故簽出或無故不在分局內。不過,黃姓警員在今年1月至4月間,在「員警出入及領用登記簿」上偽造簽到證明,前後共詐領了9千741元的加班費。

由於黃姓警員經常不在座位,分局督察人員察覺有異,便暗中展開調查,並調閱行車軌跡,發現黃男簽到完,就會跑去照顧年邁的父親,或是自己的租屋處,事實上並無執行警勤職務,分局決定將黃姓警員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黃姓警員面對檢方偵訊,對所有犯行坦承不諱,也繳回詐領的加班費;檢方認為,黃男2018年時因瀆職案件,遭南投地院判有期徒刑2年,卻仍不知悔改,犯下偽造文書的罪行,依法對他提起公訴。

南投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黃男身為警員本應恪遵職守、依法行事,卻貪圖領取加班費,虛偽登載簽到表並詐領加班費,行為實屬不該,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並繳回所有犯罪所得,綜合教育程度、經濟狀況、需照顧失智父親等情形,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仍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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