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桃園市
桃園市中壢區一處賣場3日凌晨,有3名嬉鬧男子拿著殺蟲劑朝點燃的打火機噴,引發強烈火勢,必須停業至少2週,業者也表示要等內部修繕後,進行鑑定評估才能恢復營業,而火勢造成的損失難以估計,也讓外界相當好奇,法官會如何判決3名男子造成的財損。無獨有偶,去年3月間,就曾發生過臨時工亂丟菸蒂,釀成大火,造成廠方損失39億,桃園地院的一審判決也於今年9月公布。
桃園市中壢區一間24小時連鎖大賣場,3日凌晨突竄出大火,警消人員獲報後緊急前往撲滅,直到清晨5點才控制火勢,火調人員隔天一早也重返現場,釐清火警發生狀況。據了解,縱火的24歲周姓男子、20歲郭姓男子及20歲黃姓男子,3個人是餐廳同事,凌晨下班後相約吃宵夜,吃飽後到賣場打發時間,並在期間拿起貨架的殺蟲劑,朝點燃的打火機噴,怎料卻引起熊熊烈火。
賣場當下火警時,3個人被發現坐在賣場外頭沒有離開,警方上前詢問,他們才承認是自己玩火,嬉鬧下拿殺蟲劑和打火機點火,被逮時已嚇傻,只是不斷地問:「有沒有人受傷?」桃園地檢署複訊後 ,裁定3人均2萬元交保,但只有黃姓男子籌出錢,縱火的郭姓男子還有在旁起鬨的周姓男子因無法提出保證金,所以改為限制住居後釋回。
事實上,2022年3月中旬,家樂福的楊梅物流中心也曾發生過大火,當時一名23歲的許姓臨時工,在物流廠C棟倉儲棧板站存區抽菸,隨手將未熄滅的菸蒂棄置,並直接離開,卻因此釀成火災,導致C棟倉儲的內部物品、設備、鋼骨與鐵皮,遭火勢燒毀,也造成約1萬2000平方公尺的廠區燒毀,廠方與消防局事後評估損失約39億元。
桃園地院審理時,許男辯稱抽完菸有將菸蒂熄滅,此事與他無關,但法官根據消防局與廠方提供的監視器畫面,發現許男案發時,曾在現場抽了2次菸,早上7點10分抽完第2次菸且離開後,7時16分就有火苗竄出,且火災發生前現場除了許男外,並無其他人出現。
法官復審監視器畫面的擷取照片,發現許男並沒有在抽完菸後,特別將菸蒂熄滅,再走到較遠處或他處丟棄,綜合相關事證,足以認定他確實沒有熄滅菸蒂,才導致火災發生,不採信其說詞。
桃園地院今年9月宣判,許男違反廠區相關規定,在禁菸區抽菸,且未確實將菸蒂熄滅,才發火災發生,其過失情節非輕,考量許男的犯後態度、財損情況、素行、生活狀況及所生危害,依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