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欠145萬想用「25年紅包錢」抵債 法官判敗訴

林佳瑩 江煜文 報導  / 台北市

給出去的紅包還可以再討回來嗎?台北市一名女子控訴舅舅,向媽媽借了145萬沒有還,雙方鬧上法院,沒想到舅舅卻反過來,索討過往付出的費用想要抵銷債務,其中包括6歲前的扶養費、25年的壓歲錢共6萬元等等,總計143萬多。不過,經法官審理後,認為壓歲錢是無償贈與,其餘部分也無從證明說詞為真,因此判舅舅敗訴。

網紅這群人影片說:「好了來各位小朋友我們發紅包了喔,給我恭喜發財恭喜發財,不要搶喔都有都有。」,過年發紅包,給小朋友壓歲錢,沾沾喜氣,是中國傳統文化習俗,不過這發出去的紅包,事後,可以再討回來嗎?民眾說:「古老的習俗是不可能。」

一般民眾認為,發出去的紅包就不會再要回來,不過在台北市一名女子控訴舅舅,向媽媽借了145萬沒還,雙方鬧上法院,沒想到舅舅卻反過來,要求拿過往費用抵債,林林總總列了一大串,其中有1到6歲的扶養費,從奶粉費開始到看病等等,每個月5千5年要30萬,還有壓歲錢,一年2千25年再加上,當事人回國又包了1萬,總共6萬。

另外,幫忙投資紅利5年共84萬、生前契約46萬8,總共143萬,想要抵銷債權卻被法官打臉,民眾說:「我覺得一碼歸一碼欠的錢歸欠的錢,包壓歲錢本來就是一個心意,沒有人逼迫你一定要包」、民眾說:「好奇怪喔第一次聽到,給了就給了何必再收回來。」

律師劉韋廷說:「只要受贈人接受了這個紅包,贈與關係就已經結束了,除非有特別的附負擔的贈與,沒有辦法事後,來向受贈人要求撤銷並且把紅包取回。」法官認為,壓歲錢是無償贈與,其他扶養費等費用,則無從證明說詞是真的,因此判舅舅敗訴,過年收紅包討個喜氣,25年的壓歲錢要被拿去抵債,不只當事人傻眼,法官也很難買單。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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