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佩華 李鴻杰 報導 / 新北市
玩笑開過頭,小心觸法!像是這段網路上流傳的影片,畫面中的男子,在超商的提款機領錢,手上還拿了好幾張提款卡,提了一疊又一疊,大約有五十萬的千元大鈔,而且陪他領錢的朋友,還拿手機錄影,問他是不是車手,甚至刻意朝警方的巡邏點,拍了特寫,直接點名新莊分局,被質疑是公然挑戰公權力!警方接獲消息,立刻成立專案小組追查,結果找到人,他們卻說是在開玩笑,只是隨手拍的,但還是因為涉嫌違反社維法,最重會被裁罰三萬元,而且還被懷疑可能兼做車手,被徹查金流和最近出入的地方!
影片拍攝者說:「是來當車手嗎哈哈哈。」穿黑色上衣的男子,左手拿了好幾張提款卡,攤開來,就像在搧扇子一樣,他在超商提款機前,一次又一次,提領一疊疊千元大鈔,放在提款機上面,目測大約有五十萬元左右,他的朋友就在旁邊錄影,還開口問是不是車手!
影片拍攝者說:「重點是上面新莊分局。」陪領錢拍影片的朋友,還刻意去拍了提款機旁邊,警方張貼的巡邏點告示,影片傳出來,就像是囂張對公權力挑釁,警方馬上就過濾監視器畫面追查,發現他們自己開車,到超商領錢,以車追人,大概半天,就找到領錢男子。
新莊分局偵查隊員警VS.提款男子說:「走帶著我們跟他一起去。」看到警方上門,領錢的男子還很莫名其妙,原來,他平常都在夜市做生意,19日晚上九點多,和朋友到超商提領貨款,因為已經事先到銀行做設定,所以單日提領上限,可以到五十萬元,朋友隨手錄影,說兩人是在開玩笑。
新莊分局偵查隊隊長徐子胤說:「兩人均自稱基於好奇搞笑,及好玩之心態才側拍影像。」就算只是惡作劇,還是觸犯了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的話,可處三天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玩笑開過頭被裁罰之外,也被懷疑可能兼做車手,被清查金流和過去足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