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材提「微罪不記點」 路權團體批:罔顧安全

方莉婷 翁乾晃 SNG 報導  / 台北市

交通部長王國材日前在廣播節目透露,正在討論「微罪不記點」原則,例如罰款在1200元以下的罰則,不予記點,讓路權團體相當不滿,認為此舉只為解決民怨,卻罔顧行人安全,因為包括最容易發生意外的違規停車,以及汽車爭道等罰則,都在1200元以下。對此王國材回應,本來在交通法規上,就有微罪不處罰的原則,強調在道路規劃完善前,不能過度嚴格執法。

資料畫面說:「車子在這裡,然後機車出現。」機車為了躲避右方違停車輛,變換車道,卻遭後方砂石車撞上,讓機車駕駛當場沒了呼吸心跳,或是駕駛明明在開車時,擋風玻璃卻反射出他分心用手機,沒看到右側機車靠近兩車擦撞,類似悲劇一再重演,但交通部長王國材20日卻透露,正在討論修正記點規定,預計將採「微罪不記點」

例如罰款在1200元以下的罰則,以及民眾舉發都不會記點,讓路權團體不能接受,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林元敏說:「駕駛中使用手機逆向行駛,路邊停車路邊違停,變換車道不打燈,這些東西都是1200元以下罰鍰。」短短半年職業駕駛抗議取消交通違規記點路口以及騎樓承諾給地方政府半年畫黃線給職業駕駛用路人使用再恢復記點,違規記點鐘擺哪邊有意見就往哪擺,質疑記點政策朝令夕改。

從去年6月交通違規檢舉新制上路,出現記點制度,但不到半年交通部就宣布暫緩,路口上下車只罰款不記點,如今又不排除修改記點制度,引發批評,看看現行1200元以下罰則,包括機車使用手機,未減速慢行汽機車爭道違規迴轉,汽車臨停違停等,罰款都沒超過1200元,屬於交通部所謂的「微罪」,就連行穿道未禮讓行人,也剛好在1200元以上。

交通部長王國材說:「這一個微罪不處罰,事實上在過去我們的相關的,比如說我們的裁罰細則裡面,也有相關的規定,比如說現在超速10公里以內是不罰的,在我們的處罰條例裡面,基本上就是違規的重大,越重(金額)罰越重,這本來就有它的道理。」交長認為在道路規劃還不夠完善前,不宜過度嚴格執法,如何拿捏也考驗交通部的智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