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生互助會吸逾2千人參加 「太多會員過世」解散吃官司

往生互助會吸逾2千人參加 「太多會員過世」解散吃官司 | 華視新聞
圖/翻攝自GoogleMaps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往生互助會俗稱老人會,屬於民間自發性設立,往生互助會的會員每月須繳納互助金,會員過世後,家屬能領回互助金辦理後事,但也常常引起爭端。高雄一名林姓男子2012年成立「台灣善助慈助慈善關懷協會」,並稱每月只要繳2,000元,除了幫助弱勢,死後還能領回所繳善款加上20%補助,進而吸引2千多名會員加入。協會事後因過世會員太多,入不敷出而宣告解散,其他會員不滿錢拿不回來,提告求償,判決結果出爐了。

「台灣善助慈助慈善關懷協會」以關懷社區銀髮族、成立日照中心、會員急難救助為由,對外宣稱只要付1500元入會費,無年齡、健康限制,即使罹癌也能加入會員,每月支付會費2千元。會費不僅幫助弱勢,過世後還能領回所繳善款,加上20%補助,吸引全台2千多位民眾加入。

然而,2020年9月,「台灣善助慈助慈善關懷協會」成員剩不到600人,協會因入不敷出宣告解散,其他會員血本無歸,不滿提告。檢方偵查後,認定協會不具保險性質,屬於互助救助,加上林男和理事長王男在協會正常運作期間,均依約將錢還給過世會員,並無不法,偵結處分不起訴。

被害人不服結果聲請再議,被高雄高分檢駁回。其中一名梁姓被害人的兒子表示,父親繳了11萬1500元,過世後卻無法拿回往生慰問金,提告求償15萬元。高雄簡易庭審理時,林男與王男辯稱,協會正常運作期間,不會不給錢,梁父往生時間為2021年4月,但協會已於2020年9月解散,何況梁男一家2020年7月就沒再繳會費,所以會員資格早已失效,不能再請求慰問金。

法官則認為,梁男沒有在父親去世後。向協會請求往生慰問金發放,協會後續因營運困難而撤銷登記,並停止運作,難以認定林男等人有侵權行為,也未提出其他證據以實其說,最終判梁男敗訴;梁男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定原判決無誤,駁回梁男上訴,全案定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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