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一名曾姓女子不僅大學沒念完,整天在家啃老,甚至流連酒店被八大小姐騙財,除了向家裡索求無度,甚至跑去跟地下錢莊借貸,父母倆替她前後還債700多萬元,也讓全家不得安寧。曾女後續不見蹤影,曾父不願再和她有過多聯繫,決定向法院訴請女兒搬家,判決結果隨之出爐。
曾女的父親指控,女兒原本就讀私立大學,但2016年與同學發生糾紛後,就常常開始翹課,成績一落千丈,更因多數科目不及格,休學後轉至換多所學校,但至今仍未完成學業。
2021年底,曾女開始賦閒在家,隔年流連酒店,遭酒店小姐以各種理由哄騙要錢,結果入不敷出,竟轉頭向地下錢莊借貸。夫妻倆前後幫女兒還了724萬元的債務,希望她改過自新,曾女甚至多次簽署切結書、自白書等,表明不再犯錯。
曾女在自白書中坦承,「因為去酒店消費、借地下錢莊、賭博陸續跟父母拿了將近500萬元,而現在又不知悔改又做了同樣的事,又跟父母拿了187萬元」、「本人向父母保證,從此不再騙父母錢,也不會再踏入八大酒店」等等。
然而,曾女依舊不知悔改,罔顧父母用心,持續上酒店消費,還染上賭博惡習,造成債務如滾雪球般增加。夫妻倆為了曾女幾乎傾家蕩產,還得照顧家中的自閉症兒子,甚至要面對債權人以不明電話、簡訊騷擾恐嚇,更三番兩次到住處找麻煩,全家不得安寧,因此父親向法院請求女兒搬離。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曾女身為成年人,不但沒分擔家務,更因其個人行為,導致家中不得安寧,夫妻倆不願與女兒過多聯繫,顯然雙方不再有共同永久生活的必要,已不符民法第1122條所謂「家」的本旨,最終判曾女必須搬離所有物品,也不得將戶籍遷回家裡,全案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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