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視洋洋無異狀「爆受虐」 高市府密集抽查個案

蔡孟峻 簡鈺霖 報導  / 高雄市

持續追蹤這起虐嬰案,遭收押的王姓保母,從103年開始取得合格證,有10年資歷,在收托洋洋的這一個月期間,社會局曾訪視過2次,不過沒發現任何異狀,10日接到醫院通報洋洋疑似遭虐,11日主動聯繫地檢署介入調查,我們也找到這名保母收托的場所,有曾被她照顧過孩子的家長,聽到這消息,感到訝異,而市府也表示,近期也將針對不同收托個案,做密集性抽查,來加強公部門的安全網。

被指控虐待5個月大男嬰洋洋的王姓保母,今年50歲,民國103年取得保母合格證,有10年資歷經驗豐富,實際回到,保母收托的地點,位於高雄市鼓山區這處透天,王姓保母向房東租了4樓,照顧孩童,房東表示這幾年來,都沒有異狀,而被她照顧過的孩童家長,聽到消息感到訝異,當日通報家長說:「其實她人真的非常好,她對小朋友很有耐心,(當天)她跟我說小孩怪怪的,問我可不可以帶她去醫院,我立刻幫她處理,到車子來送洋洋母子過去,大概20分鐘之內。」其他收托孩童家長說:「(你孩子被顧的時間有沒有什麼問題),沒問題沒問題,好像這個保母很好啊。」

事實上,洋洋3月4日收托後,社會局在3月27日以及4月7日,2度訪視,但都沒發現異常,後來社會局,10日接到醫院通報洋洋疑似遭虐,11日就主動聯繫地檢署介入調查,12日保母遭到羈押,根據《兒少法》第26條,要當保母必續符合以下條件,的其中一項,包含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相關科系畢業,以及受訓126小時的課程,王姓保母,有符合最後一項,但沒有相關科系背景,洋洋收托時同時有其他兩名幼童,根據法規,一個保母最高可照顧4名孩童,因此沒有超收問題,高雄社會局副局長葉玉如說:「第一次送到保母家的,我們會盡快到家裡面了解,如果像有一些是日托的,我們就會增加訪視頻率。」,市府近期,將針對不同個案,做密集性抽查,補強公部門的安全網,避免類似悲劇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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