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裝闊「下單後失聯」 律師:未履行口頭契約有望索賠

蘇耘寬 甘媄心 報導  / 台北市

這名遭到指控惡意棄單不付款的男子,被許多服飾、精品店業者控訴是慣犯,和店家說好結帳後,就以「領現金」為理由搞失聯,不少業者坦言,類似情況多少都遇過,有的為求自保,會要求至少得先付部分訂金。律師說這樣的行為,民事上有「不履行」口頭契約的嫌疑,店家有機會索賠,但因為男子沒有實際取得財物,並未構成詐欺罪。

服飾業精品店業者,留言一個接一個,指控的都是同一人,有人說就是這位男子,說好下單卻惡意不付款,出現時手提名牌包,還自稱是大咖藝人中島美嘉日本造型師,和日本歌手LISA幕後經紀團隊。

男子被控訴是詐騙慣犯,曾拿著潮牌店業者名片,到處招搖撞騙,還有業者指控,結帳時對方說要拿現金,當下嗅出不對勁,趕緊留下電話和LINE,確認能正常通訊,結果人一踏出門,瞬間聯絡不上。

其他服飾店業者也覺得若遇上真的會很無奈,服飾店業者林小姐說:「這種東西真的是靠業績在吃飯的,遇到大單很開心,但是他沒拿錢就真的心很寒,如果遇到一萬塊以上的單子的話,我們通常都會(要求)付一半的訂金,保險自己。」

服飾店業者王小姐說:「曾遇到一個客人他已經挑了滿多件,金額算也快破萬,(結帳時)直接人間蒸發,我都已經把所有標剪好了,東西都準備好了,只能摸摸鼻子啊。」

原本以為是大戶,到頭來卻白忙一場,真的只能自認倒楣嗎?律師說明,一旦承諾「要買」商品,口頭契約就成立若不履行,民事上店家可追究索賠,但在刑事責任上,因為對方沒有實際取得財物,所以並未構成詐欺罪。

律師李育昇說:「如果這位客人基於行騙的故意,即便他還沒有取得任何財物,還是有可能會涉犯刑法的詐欺取財未遂罪。」顧客惡意棄單花招多,服飾精品業只能睜亮眼睛,格外留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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