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2家燒肉店爆出囤過期肉! 「和牛EMPEROR」日籍社長80萬、「御帝和牛」負責人30萬交保

台中2家燒肉店爆出囤過期肉! 「和牛EMPEROR」日籍社長80萬、「御帝和牛」負責人30萬交保 | 華視新聞
圖/御帝和牛燒肉店面照。資料照

查厚葦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中知名燒肉店「和牛EMPEROR」先前遭爆出使用過期牛肉、醬料、冷麵等食材,遭衛生局勒令停業並開罰144萬元。繼「和牛EMPEROR」後,位於台中勤美商圈的頂級燒肉店「御帝和牛燒肉」也遭檢舉,非法儲存逾期肉品及竄改有效日期。台中市食安處獲報後前往稽查,宋姓負責人也已被檢方帶回偵訊。

台中地檢署表示,檢方24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台中市專勤隊、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及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等單位,會同台中市衛生局至「和牛EMPEROR」、「御帝和牛燒肉」等處進行搜索,並查扣相關進銷貨明細、電腦標籤等資料,帶回2家店負責人日籍坂本社長、宋姓負責人及員工等8人。

台中地檢署指出,此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和牛EMPEROR」燒肉店,認日籍被告日本籍坂本姓男子(社長)、久保姓男子(店長)、山添姓男子(料理長)等人涉嫌刑法第191條之販賣妨害衛生物品、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等罪罪嫌重大,各諭知80萬、16萬、16萬交保候傳,並均限制出境出海。

另外,「御帝和牛」燒肉店部分,涉案宋姓男子(負責人)、蔡姓男子(肉品廠商業務)則係涉犯刑法第191條之販賣妨害衛生物品、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及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各諭知具保30萬元、5萬元;其餘被告均請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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