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女警行竊 偷300元「筆芯、玉米」被記過報請停職

北市女警行竊 偷300元「筆芯、玉米」被記過報請停職 | 華視新聞
示意圖/資料照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一名余姓女警,4月30日下班後,涉嫌在大同區的超市、文具店偷走價值約3百元的商品,今天依竊盜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已對余女記1大過,並報請停職處分。

據了解,51歲的一線三星余姓女警,2011年起任職中山分局,曾協辦內勤辦理業務。沒想到上月30日晚上8點,余女下班後在北市大同區的文具行、超市行竊,接連偷走筆芯文具、玉米、竹輪等商品,偷竊總價值約300多元。

警方查出,余姓女警曾偷過商家雞蛋、豆腐等物品,已被分局重列為重點輔導對象,無奈她知法犯法、不知悔改,警方除了依規定加重議處,記1大過,並報請停職處分,將追究主管考管責任。

中山警分局強調,對於員警風紀,一向秉持零容忍的態度,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主動調查,嚴懲不貸,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態度,以維警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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