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高雄市一名楊姓女子去(2023)年出售2016年買賣取得的高雄鹽埕區房屋與土地,由於她持有該房屋與土地7年,經高雄市國稅局查核應核課稅捐271萬餘元,但楊女收到稅單遲遲沒繳,被移送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處理。執行署發出扣押財產命令,她擔心個人信用受影響,最終以信用卡霸氣全額繳清稅款,全案落幕。
高雄分署表示,楊女是去年7月出售該房地,同年10月申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但一直遲遲無法提出原始取得成本契約書,經國稅局輔導後,她以內政部實價登陸資料申報,國稅局嗣後開出稅單,但楊女仍逾期未繳,而遭到移送強制執行。
高雄分署收案後,立即核發扣押存款與股票的命令,楊女收到執行命令後,驚覺遭強制執行,立刻聯繫書記官希望不要收取銀行帳戶的存款,以免影響個人信用,數日後到場以信用卡刷卡霸氣全額繳清稅款,高雄分署也迅速撤銷其銀行與股票帳戶的扣押。
高雄分署呼籲,民眾若有不動產交易之情事,應主動向國稅局申報房地土地交易所得稅並繳納稅款,切勿置之不理,以免因遭移送執行而影響自身信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