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2教保員對幼童「巴頭、煽耳光」 各罰60萬元、終身不適任

台南2教保員對幼童「巴頭、煽耳光」 各罰60萬元、終身不適任 | 華視新聞
圖/翻攝自臉書@chyouping

殷名慧 綜合報導  / 台南市

上個月台南市永康區某私立幼兒園,發生教保員疑似集體體罰班上幼兒事件。對此,台南市教育局今(23)日指出,2名教保員連續性體罰屬情節重大,認定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並將通報登錄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且加處2人各60萬元罰鍰;幼兒園也因未善盡管理及輔導之責,依法重罰負責人6萬元。

台南市議員陳秋萍上月接獲家長投訴,永康區某私立幼兒園教保員疑似集體體罰班上幼兒事件。經調查,2名幼保員對班上16位小朋友中,有12位受81次的不當管教及體罰行為,包括打頭、打臉、連續拿湯匙強力硬塞食物、往幼兒嘴巴灌食物等情節,甚至刻意背對監視器鏡頭打小孩。

南市教育局表示,經依程序啟動調查,昨(22)日召開認定委員會作出決議。教育局表示,虐童零容忍是台南市重大政策,本案2名行為人身為合格之教保服務人員,卻對班上多名幼兒有情節不一的連續體罰及不當管教行為。

經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外聘學者專家組成調查小組之調查報告,考量情節、次數、頻率及對幼兒傷害之情事,認定為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並各處以60萬元最高之罰鍰。

教育局表示,在幼兒園部分,經調查該2名行為人對幼兒屬連續之行為,已非個案,顯見機構負責人或園長等管理未善盡管理及督導之責,屬情節重大事件,依台南市裁罰基準處併罰負責人最高6萬元罰鍰,並公布負責人姓名及教保服務機構名稱。

教育局強調,本案將主動移送地檢署偵辦,並協助園內幼兒後續若有轉園需求之轉園服務,以守護幼兒安全為首要,不容幼兒園內有任何的對幼兒傷害事件發生,否則絶對會給予最嚴厲的懲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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