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嘉義縣
嘉義縣新港鄉一名經營工程行的孫姓男子,因欠繳102、103年度營業稅及綜合所得稅70餘萬元,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在2015年1月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執行。據了解,孫男剛開始還能負擔繳納,但後期無力再支付,直到他父親今年4月繳清剩下的55萬8000餘元,才把這9年來的欠稅全付完,也讓孫父感坦言:「終於可以鬆一口氣了」。
負責該案的嘉義分署調查孫男的財產明細,並通知他前來說明財產狀況。孫男表示,經營工程行獲利不如預期,以致虧損累累,無奈於2014年停業,但因有進貨及銷售事實,因此被核課營業稅及綜合所得稅。孫男也稱自己有誠意解決,所以申請分期繳納並由父親作為擔保人,執行期間還主動提供車輛供拍賣抵繳欠稅,也因他誠實面對的態度,執行官三度同意分期繳納。
然而,孫男在分期繳納部分稅款後,因財力無以為繼,而被分署廢止分期繳納許可,同時查封父親名下不動產。今年4月,孫父至嘉義分署繳清剩餘欠款55萬8千餘元,積欠9年的稅款終於繳完。
孫父坦言,「兒子欠稅這麼多年,不是我們去分署報告,就是分署人員來我們家訪查,對於雙方都是困擾,現在繳清了終於可以鬆一口氣了。」執行人員隨即通知地政事務所塗銷孫父不動產查封登記。
嘉義分署表示,行政執行分署的職責雖是追償公法債務,但孫男能積極面對繳清欠款,擺脫債務重新出發,才是執行人員真正覺得高興的事。同時呼籲,被移送行政執行的義務人,如確有困難無法一次完全清繳,如誠實積極面對,執行分署會審酌准予寬緩分期,惟對於惡意欠稅者均強力執行,義務人若心存僥倖必得不償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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