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YouTuber「超哥」(黃伯超)於去年5月駕駛南寶堅尼跑車時,追撞騎車的泰國籍李姓男大生,導致李男倒地受傷,超哥當下也拿出6千元新台幣向對方和解。而李男事後提出告訴,一審依過失傷害處超哥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李男不服提出上訴,並拿出頸椎退化等報告,表示因此喪失打大聯盟機會,向超哥求償200萬美金(約新台幣6400萬)。士林地院今(12)日二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超哥於去年5月10日晚間9點左右,駕駛南寶堅尼跑車於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駛至鄭州路與西寧北路交岔口,左轉駛入西寧北路後,未注意車前狀況,撞上因紅燈而煞車停等的李男,致李男人車倒地,並受有下背挫傷之傷害。
超哥當下拿出6千塊向李男和解,而李男事後驗傷向超哥提告,士林地院一審表示,超哥犯後坦承犯案,且已當場給付新台幣6千元,依過失傷害處超哥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
李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上個月開庭,雙方原本談妥要以新台幣27萬和解,超哥當時也拿著現金出庭,不過李男提出自己車禍後,頸椎退化、脊椎側彎,除日常交通費外,也因此喪失打大聯盟機會等理由,以大聯盟選手平均年薪向超哥求償200萬美金,超哥當下也狠酸「你可以打大聯盟我把頭剁下來給你」,雙方和解破局。
士林地院今日二審宣判,駁回李男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依過失傷害處超哥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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