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詐團案外案 3律師涉洩密交保、1法務人員收押

虛擬貨幣詐團案外案 3律師涉洩密交保、1法務人員收押 | 華視新聞
圖/翻攝自雲林地檢署官網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雲林縣

雲林地檢署近日偵辦一起虛擬貨幣詐團案,發現該集團配合的律師,替涉案被告辯護,卻疑似將偵查中訊息洩露給集團成員。雲林地檢署決定組成專案小組,日前發動搜索同時約談涉案人員到案,檢方偵訊後,依洩密等罪將律師陳男、法務人員安男聲押,最終安男被法院裁定羈押,陳男以20萬元交保;另鄭姓、林姓2律師則分別以2萬、15萬元交保,助理黃女請回。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去年7月偵辦某網路投資暨虛擬貨幣詐騙集團時,發現該集團配合的律師,疑似涉嫌洩密等行為,經指揮司法警察蒐證完備後,6月11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機動工作站、雲林縣刑大、雲林縣虎尾警分局、刑事局南打等單位,持雲林地院核發的搜索票至高雄、台中共6處執行搜索,除了拘提律師陳男、林女、法務人員安男,也通知律師鄭女、助理黃女等人到案,

檢方偵訊後,認為安男、陳男涉嫌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加重詐欺、參與組織、洗錢等罪嫌,另安男涉嫌違反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罪嫌,2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檢方昨(12)日上午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法務人員安男被裁定羈押,律師陳男則20萬元交保。

而鄭女、林女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其2人涉嫌前開洩密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分別予以2萬元、15萬元具保,助理黃女則被請回。

雲林地檢署呼籲,律師身為在野法曹,應遵循律師倫理,切勿洩漏利用職務所得知的偵查秘密,甚至參與詐騙集團,為犯罪者串證,辜負社會對律師的高度期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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