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繳費「罰款50倍」! 780變3萬9 業者:交律師和解

張士奎 盧以馨 報導  / 台北市

台北一名賴醫師在社群發文,今年1月在東區停車,780元停車費最後竟變成3萬9千元。他一查發現,停車場有公告,只要逃費或少繳,就會加收50倍罰金。另一名駕駛更慘,被要求賠償35萬。遭指控業者表示,使用者付費「自主繳納」,如果不願依現場公告,可以選擇不停放,後續將交由律師試行和解。

台北停車格一位難求,好不容易在忠孝東路,找到還有空位的停車場,卻有駕駛事後挨罰50倍停車違約金。記者VS.停車民眾(非當事民眾)說:「50倍太多是好像有點多啦,怎麼說,因為這邊其實本來就停得不便宜吧。」停車民眾(非當事民眾)說:「它就是每個文字你都要看清楚,不然的話其實都會很虧錢,如果沒有設定好的話,(駕駛)他就直接也會忘記設定要停好車,然後繳費什麼的都沒有,那這樣罰50倍確實真的太多了。」

一名賴醫師在社群發文,前後在停車場停了9次,前6次都正常繳費,直到今年1月,居然被管理單位追討超過6萬元,原因是沒有用官網APP繳費,停車費從780元,爆增變成3萬9千元。

記者VS.停車民眾(非當事民眾)說:「所以妳剛剛問我說50倍,我也不知道,哪裡有寫哪裡有寫。」記者盧以馨說:「我們實際重回停車場,可以看到現場告示牌貼有標語,逃費或少繳將催討50倍的停車費,民眾抱怨如果趕時間把車停在這裡,根本難以查覺。」

實際重回現場,每個繳費告示牌,都寫有逃費加收50倍停車費的標語,賴醫師挨告出庭,發現跟他一樣的還有其他9名駕駛,有人停車費7千5百元,懲罰性金額高達35萬,原告律師還說,願意用「6687元」和解,這讓他不能接受。

律師林冠宇說:「(停車沒付費)一般來講是(罰)10倍啦,法官考量點是說停車場的業者,成本其實沒有到50倍這麼誇張,而且被告他違規情節也沒那麼嚴重。」

停車管理單位聲明,始終相信「人性本善」,使用者付費「自主繳納停車費」,如果不願意依現場公告規範,可以選擇不停放,絕對沒有藉機盈利的想法,後續交由律師試行和解,至於挨罰50倍,是否不符比例原則,還有待法官定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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