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花蓮縣
日前有民眾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合歡山區昆陽及武嶺停車場違規放煙火、炊煮,還亂停車,經內政部保七總隊第九大隊調查後事證明確,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已依違反《國家公園法》裁處9名違規民眾,每人1,500元罰鍰。太管處呼籲社會大眾,來高山需要做負責任的旅遊,共同愛護山林,維護生態環境。
根據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6點規定,「禁止未經核准於指定以外之地區大聲喧鬧、營火、炊煮、烤肉、滑草、游泳、溯溪、攀岩、露營、搭設棚帳、播放或使用鳴器、操作遙控機具(線)等活動。」;第8點規定「禁止於園區內燃放鞭炮、煙火、冥紙及其他危害公眾安全之物品。」;第9點則規定「於園區內任意停車致影響交通」。
太管處說明,相關規定都是為了避免山林受到傷害,維護自然環境及公共利益,太管處也將聯合第七總隊第九大隊持續加強巡邏取締,防止類似案件再發生。
太管處指出,合歡山區受0403強震影響較小,向來都是民眾喜愛的山區旅遊熱門景點。太管處歡迎民眾到合歡山區旅遊、登山、健行,體驗自然人文之美,但高山地區環境敏感度高,也相對較脆弱,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也特別籲請民眾遵守相關規範,尊重自然,共同愛護山林及高山生態環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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