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遭疑洩密 北檢「傳喚5記者」:消息來源均非檢廉

京華城案遭疑洩密 北檢「傳喚5記者」:消息來源均非檢廉 | 華視新聞
圖/資料照

殷名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陷京華城弊案遭聲押禁見,被爆出「搜到關鍵隨身碟」、「查扣保險箱」等,引發外界質疑洩密。台北地檢署9日分案偵辦,並於今(16)日以證人身分傳喚相關記者說明。北檢稍早說明調查結果,表示記者的報導是根據消息來源轉述的內容、多年採訪經驗、案件相關人士的公開受訪內容等素材,「消息來源並不來自北檢、廉政署等公務人員」,目前足以確認偵辦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

有媒體日前報導指出,檢廉偵辦京華城案,在搜索柯文哲住處時查獲隨身碟,其中工作簿記載柯文哲收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新台幣1500萬元。

另外,還有媒體報導,北檢會同廉政官、調查官前往包括第一銀行在內數個官股銀行分行,調閱保險箱、保險室租用紀錄,查扣上百萬現金。

北檢遭質疑違反偵查不公開,因此於本月9日主動分他字案調查有無相關人員涉及不法,並於12日、13日、16日陸續以證人身分傳喚撰寫相關報導的5名記者到庭,說明其撰稿依據及消息來源。

北檢今天表示,有鑑於本案偵辦團隊是否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已廣受社會關注,「經初步查證,記者報導係依據消息來源轉述見聞或依據多年採訪經驗、本案關係人之公開受訪內容及法院發布之新聞稿內容等素材,綜合分析判斷後撰稿」。

另記者報導之消息來源,北檢強調,均非來自本署、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公務人員。衡以,上開報導與本案卷證亦有諸多不符之處。

北檢指出,依目前查證情形,足認本案偵辦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之情事。至於記者基於保護消息來源之天職及新聞倫理要求,而拒絕透露提供訊息者之真實身分,宜予尊重。因此,請外界勿再以臆測、捕風捉影之方式,無端指摘本署或偵辦團隊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情事。

北檢提及,偵查資訊流是所有偵查程序參與者(包括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及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等)均可接收知悉,因此「偵查不公開」之落實,有賴所有程序參與者共同遵守。

北檢強調,仍將嚴格要求本案偵辦團隊恪遵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相關規定,並持續密切關注本案有無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情事,適時調查以釐清外界疑慮,一旦發現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人員,定依法嚴予究責,以正視聽。

 

※《華視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其為無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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