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刺人頭部害命「聲請勘驗監視器」 檢:無必要性

張桓軒 趙若評 報導  / 台北市

新北市蘆洲區一名酒醉的陳姓保全,去年一月因詢問宋姓男子是否願意跳槽遭拒,一氣之下拿起鑰匙猛刺37下,宋姓男子最後宣告不治,被國民法官一審判處無期徒刑。被告律師聲請勘驗證據,要確認監視器和密錄器中,陳姓保全是否有幫忙求救,不過檢察官則認為無再次勘驗必要。

凌晨天還沒亮,宋姓男子站在超商外,這時身穿背心的陳姓保全,上前攀談,但雙方似乎聊得不太愉快,一氣之下,陳姓保全竟從口袋掏出鑰匙,刺男子頭部37下還用腳踢,導致宋姓男子心臟病發休克,送醫後宣告不治,警方VS.陳姓保全說:「好了啦,你現在就是殺人未遂現行犯。」

事發在去年1月,發生在新北市蘆洲區,陳姓保全叫宋姓男子跳槽被拒,雙方疑似發生爭執,陳姓保全曾犯過殺人罪和傷害致死,去年又因酒後殺人,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但他只承認傷害否認殺人,對此律師提出聲請,勘驗監視器和密錄器,確認陳姓保全是否有「兩度請店員叫救護車」,檢察官則表示,影像畫面和證人,都不是能聲請調查的新證據,無勘驗必要。

國民法官重判陳姓保全無期徒刑,高等法院9日上午開庭審理,是否有再度勘驗必要,不過從監視器中,明顯看到陳姓保全,拿物品傷害陌生男子致死,加上並非他首次犯罪,得為此付出代價。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