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衝撞館長健身房 駕駛依殺人未遂遭重判5年8個月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中林姓男子6月12日開著小貨車,衝撞館長陳之漢在北屯區開的健身房,大門撞爛,台中檢方依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一審判決出爐。

當時林姓男子開著藍色小貨車,朝健身房大門衝撞進去,整扇玻璃門當場被撞飛,雖然當下沒有人受傷,但台中地院認為,林姓男子衝撞的舉動可能會造成死傷,林姓男子自己也承認「假設有人從裡面走出來,有可能會被輾壓」,因此已經構成殺人未遂罪,重判林姓男子5年8個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