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男持有98把模擬槍挨罰20萬不繳 嘉義分署1招讓他就範

雲林男持有98把模擬槍挨罰20萬不繳 嘉義分署1招讓他就範 | 華視新聞
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嘉義市

雲林縣西螺鎮1名郭姓男子,因非法持有98把模擬槍,嘉義縣政府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之1規定開罰20萬元,且沒收98把模擬槍。郭男一開始不願繳罰款,案件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郭男直到車輛、保險金被查扣後,才趕緊繳清全部罰款。

2022年4月19日,雲林縣刑大至嘉義縣民雄鄉2處民宅搜索,當場查獲郭男持有98把模擬槍。據了解,該批槍枝經鑑驗具有手槍外型,有槍身、滑套及槍管等類似真槍構造,並具槍機、撞針、擊錘及裝填子彈等火藥式機構裝置,符合模擬槍「具類似真槍之外型、構造、材質」、「具火藥式擊發機構裝置」及「足以改造成有殺傷力」等要件,郭男未依規定於2020年6月12日公告查禁模擬槍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向所在地警察局申請報備查驗發照列管,由於持有的模擬槍多達98把,郭男被開罰最高金額20萬元。

嘉義分署於通知郭男自行繳納,但他不理會,執行人員立刻調查其財產明細,函請嘉義區監理所禁止名下2部車輛異動登記;同時通知保險公司扣押4件人壽保險金給付。因查扣車輛及保險金的價值已超過欠繳的20萬罰鍰,郭男最後決定拿出現金繳清,嘉義分署也隨即撤銷查扣命令。

行政院強調推動「五打七安」政策,強力打擊黑、金、槍、毒、詐;確保民眾治安、食安、道安、校安、居安、資安七安。持有「具類似真槍之外型、構造、材質」、「具火藥式擊發機構裝置」及「足以改造成有殺傷力」查禁的模擬槍,顯然對於社會治安有重大隱憂,嘉義分署針對治安疑慮移送執行案件強力執行,具體落實政府施政理念。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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