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議員張肇良涉關說違建獲利389萬 檢求刑10年

桃園議員張肇良涉關說違建獲利389萬 檢求刑10年 | 華視新聞
圖/資料照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桃園市

民進黨籍桃園市議員張肇良,2020年時曾租用龍潭區土地,並違法搭建鐵皮建物作為店面供超商承租,還關說龍潭區公所讓違建不會被即報即拆,不法所得逾389萬元。桃園地檢署7月搜索後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張肇良獲准,並扣得相關金融帳戶內239萬5431元。檢方今天偵結起訴張肇良等5人,求處張10年徒刑。

桃園地檢署表示,張肇良於2020年間,向不知情的地主租用龍潭區土地搭違建,準備租給超商,興建過程中為避免被發現是違建,便指示呂姓員工偽造不實的建築物施工中標示牌。

根據調查,張肇良在2021年初遭檢舉後,該案由時任桃園市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處周姓約僱員、時任龍潭區公所工務課陳姓約僱技術員共同認定是「施工中違建」,列為最優先拆除對象。

張肇良得知後,在未經地主同意或授權下偽造「陳情書」,並經周姓約僱員指點下,持偽造的「陳情書」假借民眾陳情程序向龍潭區公所陳情。時任龍潭區公所主秘的現任龍潭區長黃世琪等人,明知該違建已被列為最優先拆除的「施工中違建」,竟為圖利張肇良的不法利益,非法將該違建改列成非優先拆除的「既存違建」,讓該違建在2021年5月間被出租給超商經營,截至今年7月15日止,張肇良因而獲得出租收益不法利益389萬3400元。

桃園地檢署9月4日執行第2波搜索後迅速偵結,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等罪嫌,對張肇良等5人提起公訴,就張肇良具體求刑有期徒刑10年,其餘被告則依犯罪情節及犯後態度等因素求處適當之刑。


 

※《華視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其為無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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