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腳噴250元! 男隨機洩憤竟踹到「司法院長官邸」

李鴻杰 游育驊 台北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大安區一名男子因為和家人吵架,情緒失控,對著住家附近一棟住宅大門,連踹好幾下,結果衝出來的是駐衛警,才知道他踢的是司法院長官邸。男子被依違反社維法「滋擾住戶」,處千元罰緩。

記者游育驊說:「踢門可能會被罰錢,但沒想到有一名民眾,他踢到的居然是司法院長的官邸。」踢門很可能被罰錢,不過卻有民眾踢到的居然是司法院長的官邸。

灰衣男子沿著人行道,舉起腳氣憤狂踹,一次兩次還不夠,再補上兩腳,被警衛發現喝斥後才倉皇逃離。附近店家說:「你來踢我的門我也生氣,你為什麼無緣無故踢我的門,那你不去踢那個牆,不去踢那個樹踢那個電線桿。」

事發在9月29日10點多,警方接獲通報查獲該男子到案說明,他聲稱跟家人吵架,一時情緒失控,才出腳亂踢洩憤,沒想到被警衛發現報警,依法挨罰1000元罰鍰。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長呂政隆說:「大安路一帶某宅院,遭不明男子無故腳踢大門及圍牆,本所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迅速查之。」

位在台北市大安區,熱鬧的東區街頭巷內,一座低調建物坐落在鬧區中,圍牆上佈滿防盜刺網,周圍還有監視器戒備森嚴,全因這是司法院最高首長官邸。附近店家說:「我是很少看到(人員進出)。」附近店家說:「民國60幾年是美軍顧問團在住的,現在就是司法院的那個招待所。」

一般就算不是官邸,只要是滋擾住家公司,或是公共場所都會涉犯社維法,男子亂踢洩憤四腳挨罰1000元,等於一腳250元,代價可不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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