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甜心議員」前無黨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被控詐領助理費涉嫌貪汙罪遭起訴,台北地院今(29)日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3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圖利罪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對此,林穎孟稍早於臉書發出4點聲明,並請法院將判決書及完整的答辯書狀上網,接受公評,看誰在胡說八道。
台北地檢署2022年8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起訴林穎孟、葉曜彰。北院今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林穎孟3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圖利罪判5年8月,褫奪公權3年。葉曜彰被依圖利罪判處5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
林穎孟上午11點於臉書發文表示,由於她與律師皆未收到判決書,所以發表4項聲明。第一,沒有一毛錢進到她自己口袋,何來的詐領財物?第二,法官完全漠視卷內對她有利的證據,背離無罪推定原則,法官根本是有罪推定。第三,法官無視冤情,完全不食人間煙火,水準令人難以苟同,這種判決令人憤怒,這種司法品質只讓人感到悲哀。第四,請法院把判決書及她完整的答辯書狀上網,接受公評,看誰在胡說八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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