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桃園市
桃園紙雕師蔣嘉凱,因不滿超商店員勸戴口罩,持刀刺死對方,並稱自己因服藥無意識、不知為何行凶。桃園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死,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改判無期徒刑,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今(19)日判處無期徒刑,並召開延押訊問庭,蔣嘉凱則表示,對延押無意見。
2021年11月21日,蔣嘉凱至龜山住家附近超商購物,因為沒有依規定戴口罩,遭30歲蔡姓男超商店員規勸。蔣十分不滿,最終沒結帳就離開,不久後戴口罩重返超商購物,與店員發生口角,憤而將口罩丟往店員身上再離去。
蔣嘉凱仍心有不甘,第3度進入超商並叫蔡姓店員出來,隨後拿出利刃刺殺對方多次,蔡姓店員搶下利刃,在超商門外失血過多不支倒地,經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一審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蔣嘉凱沒有悔悟,犯後態度惡劣,且也不否認殺人,本案無可減輕罪責理由,判處死刑。二審高院審理後指出,蔣嘉凱從2015年底起,因病至醫院就診領藥,長期服用鎮靜、助眠或抗焦慮藥物,但未依醫囑用藥,反而自行調整藥量並濫用。案發當天,蔣嘉凱陸續服用鎮靜助眠及抗焦慮劑、止痛藥等藥物後,前往超商犯案。
高院考量蔣嘉凱的犯罪手段、情節、損害,惡性仍屬重大,兼衡犯罪動機及心理評估鑑定等結果、犯後態度,最終判處無期徒刑。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蔣嘉凱的醫院鑑定報告有2份,二審採用對蔣嘉凱有利的鑑定結果,但沒有說明對他不利的鑑定報告為何不可採的理由,且二審量刑調查程序違背法律規定,因此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更一審今天仍判處無期徒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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