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長謝國樑接管東岸商場遭告強盜 基隆地檢偵結不起訴

基隆市長謝國樑接管東岸商場遭告強盜 基隆地檢偵結不起訴 | 華視新聞
圖 / 基隆市政府

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基隆市

主富公司(NET)提告基隆市長謝國樑等12人於113年1月31日深夜至翌日凌晨,強行點交基隆市東岸商場,涉犯刑法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竊佔、加重強盜及毀損等罪。基隆地檢署今(19)日偵查終結,認定犯罪嫌疑不足,謝國樑等12人均為不起訴處分。

基隆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檢方指出,東岸停車場增建建物是於大日公司受託經營東岸停車場期間所興建,主富公司雖主張該增建部分為其單獨出資興建,但大日公司就東岸停車場增建建物乙事,有給予主富公司租金上的減免充作出資,則該增建建物是否為主富公司單獨出資興建,確有疑義。且依主富公司與大日公司間所簽立之106 年協議書,主富公司於該協議書中表示向大日公司承租部分包含東岸停車場增建建物,則主富公司對此增建建物是否享有所有權,亦有疑問。

檢方提到,東岸停車場增建建物增建完畢後,依照基隆市政府與大日公司所簽立之東岸停車場營運移轉第一次續約,可知大日公司同意東岸停車場增建建物所有權歸基隆市政府享有,且若營運期間屆滿,大日公司未將受託營運資產交還予基隆市政府的話,基隆市政府得逕行收回包含東岸停車場增建建物在內之全部委託營運資產。

主富公司於109 年 10 月 16 日亦出具合作同意書,表明願意遵守東岸停車場營運移轉第一次續約之約定。故大日公司於112年底就東岸停車場之委外營運不再取得第2次續約資格後,主富公司未配合返還情況下,基隆市政府得逕行收回並辦理營運移轉,並非無據,實難認主觀上有違法犯意。

檢方指出,主富公司雖曾以東岸停車場增建建物之產權爭議對大日公司、基隆市政府提出相關民事保全程序,惟相關民事保全程序於113  年1月31日基隆市政府就東岸停車場進行營運移轉程序前,已分別經法院裁定主富公司無理由或由主日公司自行撤回聲請。

在謝國樑等人主觀上,認主富公司相關民事保全程序已敗訴或撤回,且無從認知東岸停車場增建建物仍有涉訟爭議情況下,於113年1月31日深夜至翌日凌晨就東岸停車場增建建物,辦理營運移轉,尚難認其等主觀上存有何非法侵奪主富公司財產權之犯意。

檢方提到,謝國樑等人進入東岸停車場增建建物後,僅對公共區域及營運管理所需之設備進行營運移交,其餘相關私人物品被告等人均未有挪動,亦難認被告等人有強盜犯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