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雲林縣
雲林縣一間農產公司生產的辣椒粉,去年被台南衛生局驗出含有「蘇丹紅」,後續檢方介入調查,發現林姓負責人從檢驗報告中,已知原料內有蘇丹紅,但仍決定將剩餘原料加工賣給下游廠商和消費者,銷售總額高達125萬7530元。雲檢偵查終結,依《食安法》起訴林男,同時對該農產公司科以10倍以下罰金。
雲林地檢署今天說明,42歲的林男是該農產公司的實際負責人兼廠長,營業項目為農產品加工、製粉、調味品製造及批發,並從事辣椒粉之製造、加工、調配、販賣、輸入及輸出。

2022年2月間,林男以公司名義從中國輸入一批1萬4000公斤的辣椒粉,經乾燥、過篩等製程後,包裝為產品並賣給下游廠商。之後林男透過同業間得知中國輸入的辣椒粉,含有非屬我國法規可添加的物品「蘇丹紅色素3號」;後續林男將產品送去檢驗,果然被驗出蘇丹紅,但他反而指示不知情的員工,將7663.2公斤的辣椒粉製成產品,繼續販售給下游廠商及消費者,銷售總金額達125萬7530元。
去年2月27日,台南市衛生局抽驗該農產公司生產的辣椒粉,檢出含有「蘇丹色素3號」,因此函請雲林縣衛生局查處,接著由雲林縣府函請雲林地檢署偵辦;檢方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隊共同偵辦。雲檢偵查終結,依《食安法》起訴林男,並對該農產公司科以10倍以下罰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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