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沒帶健保卡嫌急診9千太貴 拍桌吼櫃台

林建鋒 吳伊哲 張智鈞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一名男子在KTV喝酒摔傷,到大醫院掛急診要縫合傷口,因為沒帶健保卡,要付醫療費及急診掛號費,再加上押金,總共9000多元,但男子認為太貴了,當場飆罵,還氣得動手拍桌子,櫃檯人員都嚇壞了,還好警方及時到場制止,化解衝突,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他函送法辦。

羅姓男子說:「9000多押金,我不相信啦。」身穿黑衣的羅姓男子掛急診就醫,因為沒帶健保卡,掛號費連同醫藥費,櫃台要收9000多元的費用,他認為太貴了,不但對行政人員飆罵甚至還動手拍桌。

羅姓男子說:「中國醫藥學院,都收1000塊而已啊。」行政人員嚇到不敢出聲音,醫院保全也來幫忙勸阻,羅姓男子看到警員到場還是很生氣。警員VS.羅姓男子說:「聲音,小聲一點好不好,不是,九千多欸,她對每個人,沒收健保卡,都是9000多,不是只有針對你而已。」

17日上午台中30歲羅姓男子在KTV唱歌喝酒,疑似不慎跌倒右眼角有撕裂傷,救護車將他送到中山附醫急診就醫,因為沒帶健保卡,櫃台人員要求他支付共九千多元費用,羅姓男子認為費用太高,情緒失控。

經過警方勸導,他才知道自己錯了。羅姓男子說:「姐姐對不起,不是故意要那麼大聲,只是收到那個金額,覺得太不合理。」羅姓男子向櫃檯人員道歉,但還是被警方依法函送。台中市第四分警局南屯派出所副所長謝宗瑋說:「羅男藉端滋擾,在醫院大聲咆哮行為,已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依規函請裁罰。」

9000多元的就醫費用到底怎麼算的?醫院解釋,包括醫材手術縫合外敷、內服藥,還包含急診的費用1050元,以及沒帶健保卡依規定付押金。隔天羅姓男子酒醒後已經帶著健保卡,把該付的費用通通結清。

非當事人律師陳頂新說:「對醫院的櫃檯人員,有強暴脅迫恐嚇的行為,還是有可能會成立,刑法強制罪,恐嚇罪及傷害罪。」雖然櫃台行政人員,不屬於醫療法保護的範疇,但律師提醒,民眾如果情緒激動做出脫序行為傷害到人,還是會觸犯刑法相關罪責。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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