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殷名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藝人黃子佼涉購買持有2259個兒少性影像,計有35兒少被害人,一審遭判8月上訴中。台北地檢署今(22)日針對部分被害人身分不明及未報案被一審退併辦,再度移送台灣高等法院併辦審理,共涉及12名未成年586個影像。
黃子佼自2014年2月12日起,加入「創意私房」網路論壇會員,並從論壇陸續購買兒童及少年性影像而持有達2259個,經查性影像的兒少人數為35人,遭拍攝性影像時的年齡介於10歲至17歲。
台北地方法院指,黃子佼無前科紀錄,在案發後於偵查中坦承犯行,法院歷次準備程序及審理中改口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改意思,未與被害人、告訴人等成立調解。一審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判處黃子佼有期徒刑8月,併科罰金新台幣1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
案經上訴,二審由高等法院審理中。不過北檢指出,由於部分被害人身分不明、未報案,被一審退併辦,但依檢察官認定,黃子佼所持有的兒少性影像,與一審判決認定所持有的兒少性影像,是本於單一持有行為,因此具有法律上一罪的關聯,案件將併由高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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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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