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呂錦茹涉罷免不實連署案 北院裁定羈押禁見

黃呂錦茹涉罷免不實連署案 北院裁定羈押禁見 | 華視新聞
圖/資料照

殷名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日前被指涉罷免綠委的幽靈連署案,17日被台北地檢署約談後聲押禁見,台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不服提起抗告成功,昨(24)日遭高等法院發回重裁。

北院今(25)日上午10時再度召開羈押庭,下午1時許裁定曝光,黃呂錦茹遭羈押禁見。北院指出,綜合檢察官向本院聲請及抗告提出全部證據資料,本院判斷之基礎已與19日聲押時有所不同,因認被告黃呂錦茹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黃呂錦茹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

經斟酌比例原則,認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之順利進行,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科技監控等較輕微之強制處分不足以替代羈押,認有羈押之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黃呂錦茹自25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華視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其為無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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