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正倫 張權 報導 / 台北市
黃子佼持有2千多部兒少性影像,一審遭判8月,案件上訴到高院二審,他積極與受害者和解,希望能爭取輕判或免囚。4月底至今,至少已經和16名被害人達成和解。曾有告訴代理人批評,黃子佼都是用較低的金額「各個擊破一一和解」,難免讓外界覺得被「打發」的意外濃厚。
記者VS.黃子佼說:「今天有要和解嗎,請問你有要道歉嗎,有準備什麼樣的內容跟被害人和解嗎,是不是想要拚緩刑啊。」黃子佼一如既往,身穿藍色上衣戴白帽,出席高院調解庭,面對記者問話,他一句話也不說,低著頭雙手合十,走進高院。
記者VS.黃子佼(05.02)說:「今天有達成和解嗎,跟幾個人和解。」距離上次開庭,還不到一個禮拜,調解庭這麼密集,這可攸關黃子佼二審判決,第一次調解庭,黃子佼沒有出現,由律師和5名被害人達成和解。
這個月2日他來匆匆,再和五人達成和解,但簽完和解書後,高院認為檢方追加他,涉犯個資法有逃亡之虞,加保50萬元境管8個月,9日再由律師出面調解,今(14)日則是黃子佼本人再度出庭。
記者VS.黃子佼(03.26)說:「是想要跟被害人道歉嗎?」前三次的調解庭中,黃子佼和15人達成和解,就是為了力拚,減輕刑度甚至免囚,律師周雅文說:「刑事被判決有罪的被告,通常會積極討論和解,有和解的情況下,法院通常會參考可以減輕刑度,甚至給予緩刑宣告,所以黃子佼才會積極地,跟被害人討論和解事宜,可能就是希望不要進去關。」記者VS.黃子佼說:「黃先生除了那15位,還有辦法新增和解的人數嗎,今天有跟更多被害人和解嗎。」
據了解今(14)日,和解的被害人又增加一人,還是當庭給錢,曾有告訴代理人表示,黃子佼用較低的金額和解,頗有打發被害人的意味,這樣的調解誠意到哪,不只被害人,也看法官買不買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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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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