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花蓮縣某國中女老師於17日被發現陳屍在召會宿舍,警方循線逮捕劉姓男子,劉男坦承犯案,但否認有性侵。警方依殺人罪嫌將其移送法辦,花蓮地檢署偵辦後,認劉嫌殺人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及湮滅證據之虞,向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地院今(19)日裁准。
花蓮地檢署今日發布訊息表示,某國中老師遭殺害案,因對於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經審酌公共利益維護,認有適度公開說明必要。檢方指出,5月17日晚間接獲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新城分局通報,花蓮縣某國中老師疑似遭到殺害,檢察長陳佳秀獲報後極為重視,即指派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展開偵辦,經指揮員警調閱監視器畫面及查訪相關證人,認劉男涉重嫌,昨日中午在某處海邊將被告拘提到案,並持搜索票前往被告劉男住處搜索。
被告劉男經檢察官訊問後,因認涉犯刑法殺人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及湮滅證據之虞,且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花蓮地檢署表示,本件重大刑案發生後,同步啟動犯罪被害人保護機制,通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花蓮分會對犯罪被害人家屬進行關懷,以保障被害人家屬權益,並提供相關協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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