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工程疑未設三角錐 駕駛「未注意」輾斃工程人員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昨(1)日早上將近11點,新北市新店區永業路上,一名戴姓工程人員正在進行下水道污水工程。馬路上車來車往,又沒有擺放三角錐,一台黑轎車行經時,沒有注意到直接輾過去。戴姓工人原本只有鎖骨骨折,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新北勞檢處初判雇主有過失,要求現場停止作業。

馬路上車來車往,隱約看到一個半身人影,忙上忙下,工人只露上半身,下半身在下水道,沒想到一輛黑色轎車行經人孔蓋,車身瞬間劇烈晃動,工人被當場輾過,驚悚瞬間所有人愣住,駕駛則趕緊下車查看。

目擊店家說:「很大聲,以為是一般車禍,因為我們這邊路口,其實車流量滿大的。」目擊民眾說:「我們看那個監視器,他就整個給他壓過去。」救護車十萬火急,趕緊將人送醫,遭輾的戴姓工人,原本只有鎖骨骨折,沒想到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

這起意外發生在昨(1)日早上10點多,新北市新店永業路上,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外包商的戴姓工人與另一名葉姓工人,進行下水道工程作業,葉姓工人回車上拿安全設備,戴姓工人則獨自下去檢視,沒想到竟遭王姓男子的車輾過。

目擊民眾說:「駕駛是說他沒有看到,沒有注意,因為剛好對向有來車,都沒有設置路障,或者是三角錐。」王姓駕駛表示似沒注意車前狀況,比對一下當時的畫面,施工時未依規定放三角錐,是事後才放置但為時已晚。

新北市勞檢處主任祕書紀宏琦說:「判斷雇主涉有過失,除要求現場立即停工外,未來將移請地檢署偵辦,另為保障家屬權益,除要求雇主給付職災補償費用外,亦將協助辦理職災慰助。」勞檢處初判雇主有過失,除了要求現場停止作業,在改善計畫未經核備前,也不得再使勞工從事相關作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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