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輔駕未感測 休旅車駕駛直撞緩撞車

綜合報導  / 苗栗縣

國道三號靠近苗栗通霄發生車禍,當時是一名32歲蔡姓駕駛從內側車道追撞緩撞車,造成蔡姓駕駛胸部和膝蓋挫傷,警消到場排除事故後發現蔡姓駕駛並沒有喝酒,後來他坦承是使用了自動輔助駕駛,沒有感測到在執行清掃作業的緩撞車,才會發生事故。

駕駛開在國道內側,對向正在執行清掃作業,但接下來一台白色休旅車,撞上緩撞車,力道大到,整個車尾都彈了起來,摔向外側車道,當時其他車經過,看到肇事的休旅車,車頭被整個撞爛,車上的駕駛胸部膝蓋挫傷,緊急被送醫,還好沒有生命危險。

車禍地點是在國道三號,靠近苗栗通霄路段,昨(18)日早上9點多,緩撞車跟著清掃車隊,在內側車道後方警戒,卻被休旅車追撞,事後開休旅車的蔡姓駕駛檢驗,沒有喝酒,但他坦承,自己有開輔助駕駛,國道警後龍分隊長楊宗哲說:「自述使用輔助駕駛,於上揭時地,疑因未注意車前狀況,撞擊內側護欄,唐男75年次,移動清掃作業施工緩撞車,而肇事。」

還好蔡姓駕駛只有輕傷,緩撞車的駕駛人沒事,警方強調自動駕駛沒有辦法應付,所有的突發狀況,因此駕駛開了以後也要提高警覺,隨時注意車前狀況,否則造成人員傷亡,最重可以吊銷駕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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