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他車擠車格遭罰! 車主控警稱「無違規」還罰 警駁斥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高雄一名騎士昨(7)日早上9點多,騎乘機車到鼓山區明華路時,看見路旁停滿車輛的機車格還有縫隙,因此將它車挪開,準備將車輛停入,引來員警關切,上前勸導行為,但騎士依然將車輛停入,事後卻收到罰單難以接受,控訴警方執法過程的說法有瑕疵;對此,警方駁斥,沒有「道德」勸說一事,依據道交條例,一格機車格停兩車就是違規,最高開罰1200元。

監視器畫面拍下,道路上,一名騎士努力搬動車格內車輛,一輛警車緩緩靠近,接著警方走下車和騎士,不斷勸說,只是雙方卻僵持不下,到底發生什麼狀況,當事車主說:「上班的時候然後我就停這,這兩台只要近一點點,我就比較小台,我就把這台車移過去一點。」

原來就在昨(7)日早上10點多,車主上班途中,看見鼓山區明華路上機車格,疑似有一點縫隙,因此將它車稍微挪開,正當準備擠進車格,引起巡邏員警關切。

巡邏員警說:「你去找一個比較好的停車位嘛,不要擠到人家摩托車裡面。」

警方密錄器拍下執法過程,不斷勸說車主別擅自移動他車,只是車主仍然將車輛停入,事後收到罰單難以接受,質疑警方執法瑕疵,當事車主說:「如果當下有問題你不是叫我停,你是跟我說你沒有違規要將心比心,你這樣不是搞偷襲,還有來這招的。」

龍華派出所所長洪子棠說:「民眾如對罰單有疑慮可依法提出申訴。」面對車主控訴,員警說「硬擠車格停放沒有違規」,警方駁斥表明行為就是違規,依據道交條例,停車位置不依規定,最高開罰1200元。

記者VS.民眾說:「一個車格只能停一台車,對呀我知道,(如果移別人車,換自己的車進去),這本來就是一個規矩問題。」、「一般來講的話是這個是一個格子,停一台就是正常的,停兩台的話有時候方便,警察開單這我就不知道。」

實際回到現場觀察,由於位處商業住宅區,車格確實不足應付停放車輛需求,也形成一格停放兩車狀況,現在附近住戶,盼望能增加車格避免出現亂象之外,車主們也得遵循停車規定,以免挨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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