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南市
台南一名58歲男子,昨(16)日下午打電話給消防隊,說自己不滿區公所要放火,消防獲報趕緊前往現場,但沒有看到任何人,虛驚一場,沒想到過沒多久,又獲報在另一處巷弄,有人要放火,消防趕往確認,竟然又是同一人,原來他因為日前向區公所申請社會福利案件,沒有獲得核准,才會心生不滿揚言放火。
消防隊接獲通報,有民眾說,要在區公所縱火,趕緊前往現場,不敢大意,公所,隊員們前後檢查,確認都沒有問題才離開,但沒想到過沒多久,又在另一處巷弄,接獲有人揚言放火,消防再度趕往現場,發現竟是同一人。邱姓男子說:「我不會去傷到人,絕對不會傷到人。」
事情就發生在台南,一名58歲邱姓男子,16日下午2點多,在台南市南區區公所前,打公共電話給消防局,說因為自己對區公所不滿,身上有攜帶可燃性液體,消防隊獲報後,立即出動3車5人前往現場,結果一到場,沒有看到任何人,虛驚一場,沒想到下午3點多,在南區大同路2段,又有人聲稱要放火,消防局再度出動11車21人,前往搶救,發現民眾也是邱男同一人,現場疑似有多罐可燃性液體,還好沒有立即危害。
台南市南區區公所區長蕭琇華說:「比較弱勢的民眾,來申請社會福利案件,因為有些證件不符合規定,有請他回去補件,當然需要符合規定,也希望所有洽公申請的民眾,能夠一起體諒。」台南第六分局鹽埕所所長高世賢說:「見到消防車抵達後,就逃離現場,警方隨即於下午3時許,在住處查獲邱男,全案依刑法恐嚇公眾罪,移請台南地檢署偵辦。」
因為申請急難救助金,沒有獲得核准,結果心生不滿,竟然揚言縱火,但申請步驟,還是得照規矩來,如今恐怕還得為自己行為,付出代價。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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