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長之子另涉「侵犯40童」 一審判30年罰金5億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一間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也是教保員的毛姓男子,日前才因涉嫌性侵、猥褻6名女童,遭判刑28年8個月定讞,但他還被檢方發現,涉嫌侵犯其他多名幼童,並多次偷拍未成年性影像,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毛姓男子涉嫌性侵、偷拍40人,共涉犯510罪,刑期天數總和多達3552年,最後合併判刑30年,已達《刑法》數罪併罰的刑期最高上限,併科罰金5億元。

記者VS.毛姓教保員(2025.05)說:「是覺得判28年8月太重了是不是。」面對媒體提問,不發一語,身為幼兒園園長之子的毛姓教保員,今年5月,才因涉嫌性侵6名女童,遭判刑28年8月定讞,記者VS.毛姓教保員(2025.05)說:「你到底有什麼意圖,你對得起小朋友嗎。」

令人髮指的是,他還被檢方發現,涉嫌侵犯其他多名幼童,並多次偷拍未成年性影像,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毛姓男子涉嫌性侵偷拍40人,共涉犯510罪,判處他3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億元。

法官認為,他身為幼兒園的園長之子,本身又是教保員,卻利用自己的身分,偷拍猥褻幼童,犯罪時間長達2年之久,甚至在家長反映孩子疑似遭侵犯,遭受調查之際繼續犯案,甚至有一整個月天天犯案的紀錄,嚴重傷害孩童身心健康,可謂是罄竹難書。

刑期天數總和多達3552年,最終合併判刑30年,已達《刑法》數罪併罰的刑期最高上限,併科罰金5億元可易服勞役,全案還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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