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空炸響! 合歡山武嶺停車場放煙火 玩過頭挨轟

綜合報導  / 南投縣

中秋連假開心慶祝,可不要玩過頭,有民眾跑到合歡山武嶺停車場放煙火,還疑似邊放煙火邊錄影,煙火爆炸聲打破暗空公園的寧靜,引發一片撻伐,由於合歡山位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內,太管處和警方強調,在國家公園放煙火,最重可開罰3000元,要是引發山林火警,恐怕還要負起賠償和刑事責任。

民眾在合歡山武嶺停車場,公然施放煙火,五顏六色的煙火衝上天空,也打破寧靜的暗空公園氛圍,中秋連假第二天,合歡山武嶺停車場,清晨不到5點就擠滿上山遊玩的人車,但卻有人停車場放煙火,還疑似邊拍邊錄影,一旁的遊客拍下亂象PO網,引發一片撻伐。

有人痛批在國家公園裡面放煙火,根本是89在亂搞,有人點出這根本是違法行為,還有人擔心,要是引發火燒山就麻煩了,民眾說:「武嶺應該是看星星的地方,不是放煙火的地方,因為那裡是國家公園,假設有落焰不小心引發森林火警的話,那個又是一個麻煩。」

今年2月,有民眾大白天在武嶺停車場放煙火,警方馬上循線攔下這輛轎車,打開後車箱滿滿都是煙火盒子,數量龐大,警方當場開罰,結果中秋連假,又出現民眾放煙火的亂象,保七第九大隊大隊長林元通說:「武嶺位於國家公園,施放煙火會引起森林火災,也會危害高山的生態及遊客的安全。」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秘書孫麗珠說:「已經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本處可以處以3000元的罰款。」

合歡山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內,依國家公園法規定,園區內燃放鞭炮、煙火、冥紙及其他危害公眾安全之物品,可開罰1500元至3000元,民眾無視法規放煙火,傷害了暗空公園國際形象,要是引發山林火警,除了面臨鉅額賠償,依森林法將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30萬元以下罰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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