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90元車資」爆衝突 越籍女與小黃司機互告傷害

綜合報導  / 桃園市

2名越南籍女子,3日晚間在桃園火車站後站搭排班計程車要到八德,計程車開了一小段路後,女乘客因為導航無法定位要求要下車,司機於是向對方索取車資90元,但對方認為是司機載錯地方,因此加以拒絕。後來雙方不只激烈爭吵,還大打出手,結果雙雙掛彩。經過協調後還是無法達成和解,也都表示要向對方提出傷害告訴。

    越南籍女子說:「幫我叫警察。」計程車駕駛與後座的2名女乘客激烈爭吵,司機看到對方用手機錄影,用手拍掉手機,後座女子不斷尖叫,同時呼救請人幫忙報警,當事司機VS.警方說:「我說你要下車要給我錢,好等一下,你們要怎麼處理。」即使警方到場,雙方仍你一言我一句,吵得不可開交還雙雙掛彩,互控被對方攻擊。

    當事越籍女子說:「我開這個錄音,他馬上拿(我的)手機摔掉,然後拉頭髮我的,一直打到頭,太恐怖了。」當事司機說:「(女子)攻擊我,打我的臉頰,當然,她打我,我在駕駛座,手一定會揮過去跟她擋掉,她就把我手拉了抓傷啊。」2名女子事後去醫院驗傷,而司機的眼睛嘴角與手臂,也有明顯傷勢與抓痕,至於讓雙方兩敗俱傷的原因,跟90元有關。

    這起糾紛發生在3日晚間,2名越南籍女子,從桃園火車站後站搭排班計程車要到八德,車子開了一段路後導航無法定位,女子因此要求下車,司機見狀向對方索取車資遭到拒絕,後來從口角變成肢體衝突,當事司機說:「我說妳們要下車可以,基本車資90塊妳要給我,因為我們排班排很久了。」

    為了90塊的車資兩邊大打出手,事後女子還PO網寫下,自己到台灣工作學習,需要被公平對待,台灣的計程車司機載錯地方,不停要錢還又打又罵,我們馬上報警卻被警方冷漠對待,懷疑台灣的法律真的好嗎,桃園市桃園警分局大樹派出所所長蔡東洲說:「本案警察同仁積極協助當事人,並依規定受理報案,雙方均表示要對對方提出傷害告訴。」

    90元車資引爆全武行,還挑戰台灣法律正義,雙方協調後無法達成和解,全案也依傷害罪嫌函請偵辦,由司法還原真相辨分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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