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單的代價!賣家怒告 女判拘20日.易科罰金2萬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上網看海鮮直播不要亂加一,不然買了後悔不取貨,就可能涉犯毀損罪。彰化員林一名郭姓女子,線上看台南一家海鮮業者的直播,她連續下單3筆,含運費總價5410元,卻沒取貨全棄單,使得海鮮超過取貨時間都壞掉了,賣家損失5千多元,氣到一狀告上法院,法官認為郭姓女子犯詐術致人損害財產罪,判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

海鮮直播拚價格,花卷一盒賣68元低於市場行情,要人抱紙箱掃貨,鮭魚生魚片一大盒650元,也很吸引人,還有雞蛋一斤只要23元,號稱沒幾天就賣光,台南這間專賣海鮮的直播賣家,每次上線就吸引民眾觀看、線上下單。

彰化員林一名郭姓女子,也被直播吸引,111年11月12日下單訂購,東石蚵清肉2份400元、一頭牛只有兩塊黃瓜條、日本頂級黃瓜條、牛肉3份300元、蝦棒3份660元、加上運費250元,共1610元;112年10月25日,魚、螃蟹、蝦子等海鮮,共1610元;112年10月30日,魚、螃蟹、蝦子等海鮮,共1610元,讓店家傻眼的是,她3次都棄單都沒去超商取貨。

業者林添斌說:「(海鮮)壞掉啊,男生說要處理也沒有處理,最後跟我說他是混黑道的,叫我不要提告,那我覺得你說你混黑道,我更要提告,還有無形的損失運費來來去去,最主要他們說要和解,都沒有說要來,也沒有,一直放鴿子。」

店家配送海鮮都要低溫冷藏,運費不便宜,海鮮放著不取貨也會壞掉,郭姓女子前後訂了3次,都沒取貨,第1筆說是忘記取了,第2.3筆則說是手機號碼停用、沒收到簡訊,3次訂單共計4830元另加計運費共580元,都貨到付款,讓店家損失了5410元,氣到一狀告法院,一審判決出爐,法官認為郭姓女子犯詐術致人損害財產罪,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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