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警取締超速坐「私家車」掩護 警反駁:是偵防車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有民眾在網路上發文控訴,19日晚上行經新店環河路,遠遠看到警方架設黑箱取締超速,但卻沒看到警車。仔細看,員警竟坐在一輛看起來像民用的休旅車上,因此上前理論。對此警方回應,民眾看到的休旅車其實是偵防車,且不是所有偵防車都有標示。警方並強調,有在規定範圍內,設置測速取締告示,取締並無不法。但會再加強教育訓練,以免讓民眾誤會。

民眾開進停車場,一整排車輛看起來沒有異樣,但讓他疑惑的是,路口明明有一支移動式測速但警車呢,民眾說:「怎麼會用民用車呢,這樣子合法嗎。」眼尖的民眾發現,員警竟然是坐在,長得像一般民車的廂型車裡,為了確定又回去看了一次,民眾說:「有夠扯的啦,三腳架擺在這啦,超扯啦。」

事發在19日晚上9點54分,新北市新店區環河路路上一處停車場,民眾直呼太扯,因為路邊擺放黑箱,很明顯就是在取締超速違規,民眾行經該路段,發現有員警正在取締違規超速,但怎麼樣都沒看到警車,反而在休旅車的駕駛座上發現員警,民眾VS.員警說:「沒關係,我們這個是偵防車好不好,不是,你偵防車不是你說的算嘛,旁邊就沒有偵防車三個字啊。」

警方澄清這是偵防車非私家車,因為,外觀也會因各分局有所差異,有的有標示有的沒標示,而員警停放的地方,距離移動式測速約30公尺,告示牌也在100-300公尺的規定範圍內,屬於合理執法。

交大執法組分隊長王大宇說:「逕行舉發超速違規,應使用經定期檢定合格之法定度量衡器,並於一般道路100至300公尺前,高快速公路300至1,000公尺前設置測速取締標誌。」警方表示會再多加強教育,也會把告示牌擺放至更顯眼的位置,避免同樣的誤會再次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