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某國小棒球教練,涉嫌性侵猥褻41名學童,還被搜出34段不雅片,一審遭法院判刑超過464年,但這名教練卻上訴到高等法院,遭二審法官駁回,維持一審判刑,全案還可上訴,而且依台灣目前司法,最久也只能關30年,如果獄中表現良好,甚至只要15年就能出獄,受害家長無法接受,控訴應該判死刑。
台中市議員(眾)江和樹說:「到現在還沒有覺得,你對不起這些小朋友,你還在上訴,台灣的法律對你已經太好了,你有可能被關400多年嗎,最高只關了30年,表現好一點15年就(假釋)出來了。」
全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維持原判,受害的學童,年紀最小的當時只有國小二年級,再多的刑期,可能無法抹去受害學童心裡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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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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