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媒體人謝寒冰先前爆料聯電創辦人曹興誠,疑於2015年在中國外遇,並曬出曹興誠與小三露骨合照,引起熱議。曹興誠表示會對散播者提告求償。對此,台北地檢署今(29)日表示,謝寒冰公布的照片除1張「無法判斷」,餘未發現深偽,而謝寒冰評論尚屬合理評論範疇,予不起訴處分。
謝寒冰今年2月在網路直播中爆料,曹興誠疑於2015年在中國外遇,並曬出曹興誠與小三露骨合照,而曹興誠則發出聲明表示,對謝寒冰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刑法散布不實性影像等罪,並請求賠償新台幣一億元。
北檢表示,將謝寒冰公布的影像送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法務部調查局檢測,結果除了1張「無法判斷」是否為深偽外,其餘未發現深偽,難以認定影像是他人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所製作,也難認定謝寒冰有何散布謠言及深度偽造影像情事。
北檢提到,曹興誠當時是徐巧芯罷免案的領銜人,而罷免等政治活動,是憲法所保障的重大權利,也是民主政治的基石,發起罷免的理由及目的,自屬可受公評的事項,並與公共利益緊密相關。
北檢認為,謝寒冰質疑曹興誠與中國大陸女子過從甚密,且擔任罷免案領銜人動機可議等,尚屬合理評論的範疇,合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範,因此將謝寒冰不起訴處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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