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站二度縱火!少年稱「好玩.課業壓力大」裁定收容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台北捷運頂溪站昨天上午傳出縱火事件,警方追查後在捷運圓山站逮到15歲少年,他供稱只是因為課業壓力大加上覺得好玩才測試打火機,但警方持續調查,發現少年事發前一周也在同一個捷運站垃圾桶縱火,案件經過到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後,認為少年具有高度公共危險性,而且有反覆實施再犯之虞,將少年裁定收容。

員警VS.少年說:「來手拿出來,手不要放口袋裡面。」捷運站裡員警衝到,坐在椅子上的少年身邊,將他團團包圍。少年神色緊張,昨(3)日他在頂溪捷運站涉嫌縱火,遭到警方逮捕,但警方一路追查竟發現,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犯案,火調科人員VS.頂溪捷運站長說:「滅火器的部分,是您操作的嗎。」

火調科人員回到捷運站拍照蒐證,要將案件調查釐清,翻開垃圾桶垃圾袋被燒到破洞,連紙盒都有燒焦的痕跡,但案件曝光後捷運人員才突然驚覺,早在一周前垃圾桶也無端起火,去年12月27日下午4點多,頂溪捷運站垃圾桶冒煙,人員以為是意外導致,就自行撲滅而這個月3日,垃圾桶再次起火悶燒,涉案少年落網。

稱這麼做是因為好玩,課業壓力大要測試打火機,但僅一周垃圾桶兩度冒煙,警方調閱畫面才查出,犯案的都是同一人,新北少年法庭審理後,認為少年有高度公共危險性,有反覆實施再犯之虞,將少年裁定收容,未成年觸法,法官會視行為等等情況,決定是否責付家長。

如果需要進到少觀所收容,不得超過兩個月,如果有延長收容必要,則不能再超過一個月,而延長也以一次為限,律師余韋德說:「(收容)這3個月期間,如果少年的家屬或者是輔佐人,可以隨時向法院來這邊聲請撤銷收容。」

敏感時刻捷運站二度遭到縱火,警方不敢大意火速逮人,犯案少年在補習路上,隨手的行為不只引發恐慌,更也因此被送進少觀所收容。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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