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苗栗縣
苗栗頭份槍擊案,醫院急診監視器畫面拍下,當時中彈的黎姓男子,他跟著警衛走進醫院,一找到椅子馬上坐下來,看起來腳相當疼痛。警方證實,受傷當下他求救、也沒有叫救護車送醫,是自行前往約500公尺遠的醫院,目擊民眾也說,在附近路上有看到血跡,是否因為擔心留下紀錄,低調來到醫院,警方要追查是否有特殊原因。
男子跟著保全走進醫院急診室,走路一拐一拐的,找到椅子馬上坐下來,確認腳踝的傷勢,這時腳還不斷在流血,他就是23歲黎姓男子,是苗栗頭份槍擊案的被害人之一,中彈受傷當下,他自行前往約500公尺遠的醫院就醫。
民眾VS.記者說:「你有看到有人受傷嗎?有血跡,有看到有人流血一步一步走過去嗎?沒有。」目擊民眾說,有在附近的地板上看到血跡,藉此能推測當時黎姓男子,當時是自己徒步前往的可能性更大,而另一名中彈的28歲李姓男子,則是由朋友載往新竹就醫。
記者虞子煜說:「槍擊案發生的地點,就在苗栗頭份下公園,能看到這裡路邊,有非常多的店家,也有非常多的民眾,但嫌犯卻在清晨的時候,挑在這麼熱鬧的地點,持槍,進行攻擊。」
除了現場留下的黎姓男子乘坐的黑色轎車之外,另一輛銀色轎車,車內當時就是坐著李姓男子,他當下被送往新竹送醫後,車輛後續被苗栗警方帶回蒐證,在駕駛座車門上能看到明顯的彈孔,警方說兩派人馬,是因為在兩週前喝酒引發糾紛,相約談判才會爆發這起槍擊案。
事後其中一方兩人中彈受傷,黎姓男子自行前往醫院,沒有打119叫救護車是怕留紀錄,還是擔心糾紛因此曝光,詳細原因警方還在持續調查。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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