踹飛北捷逼讓座婦人裁決結果出爐! 「Fumi阿姨」遭裁罰4000元確定

踹飛北捷逼讓座婦人裁決結果出爐! 「Fumi阿姨」遭裁罰4000元確定 | 華視新聞

查厚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去年9月發生在台北捷運車廂內的優先席糾紛案,一名73歲曾姓婦人因強逼網紅「Fumi阿姨」讓位,還不斷揮舞包攻擊,Fumi阿姨因此以雙腳將曾姓婦人踹開,事件引發社會熱議。法院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初裁6000元。經 Fumi 阿姨提出申訴後,新北地方法院近日裁定撤銷原處分,改判罰鍰 4000 元,全案確定、不得再抗告。

回顧事件經過,2025年9月29日下午,Fumi 阿姨於捷運信義安和站車廂內坐在優先席(博愛座),一名73歲曾姓婦人上車後要求其讓座。雙方隨即爆發口角,曾婦情緒激動,多次以裝有金屬容器的提袋撞擊、敲打 Fumi 阿姨膝部。

Fumi 阿姨去年底作客藝人薔薔的Podcast節目《薔栗膠》中還原現場,表示當下根本不知對方意圖,婦人一上車就叫他離開,自己則沒有反應,對方就開始找碴,但她依舊沒回應,不願引起爭端,但對方攻擊不斷,最後忍無可忍才出腳將對方踢開。當時影片被旁人拍下上傳網路,沒想到影片卻引起兩派爭論。自己收到法院裁定書後,並質疑罰金相比過往判例明顯偏高。她與律師認為,當時是因遭受多次攻擊才自衛,並未造成對方受傷,不應被歸類為「互毆」,提出聲明異議,主張自己屬於正當防衛,請求撤銷處分。

法院最新裁決指出,儘管雙方未造成實際身體傷害,但彼此施加暴行的過程明確,仍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所規範的互相鬥毆要件。法官認為Fumi阿姨的接續出腳行為,不符合正當防衛的法律要件,但考量Fumi阿姨為初犯,過往素行良好,案發後坦承行為且未再滋擾,認為原裁罰金額確實過重,最終撤銷警方處分,改裁處4000元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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