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窩藏橋下遭警「電擊槍」逼出 再查獲喪屍煙彈

綜合報導  / 花蓮縣

花蓮一名身背竊盜跟毒品兩項通緝的男子,為了躲避警方追查,竟然窩藏進東華大橋底下。警方獲報後,持槍與電擊槍包夾,當場將人逮捕,甚至還在他身上搜出喪屍煙彈,罪加一等,帶您來看驚險的查緝畫面。

    花蓮吉安分局員警說:「來,不要動,下來,給我下來。」員警手中的電擊槍滋滋作響,在大橋下艱難前行,就是為了逮到他,花蓮吉安分局員警說:「來,趴著走出來,我現在電擊槍,你先趴著,你是不是通緝,來,先躺好。」兩名員警,一人拿槍一人持電擊槍,牢牢瞄準蹲在地上的男子,封鎖去路,因為他是一名通緝犯,花蓮吉安分局員警說:「你先轉過來坐著吧,有就自己拿出來,這是什麼。」

    警方調查,這名51歲的趙姓嫌犯,去(2025)年12月就因為竊盜案,被地檢署通緝,今(2026)年2月,再因為毒品案被判刑6個月,但他卻沒乖乖到案服刑,再度遭到通緝,近日警方接獲情資,發現他窩藏在東華大橋北端,12日上午6點多,員警徒步搜索,果然找到人。

    花蓮縣吉安分局副分局長王世光說:「查獲一名花蓮地檢署發布竊盜及毒品通緝的趙姓犯嫌,隨後同仁對其實施附帶搜索時,另案查獲趙嫌攜帶第二級毒品依托咪脂煙彈。」因為毒品背上第二條通緝,卻不見悔改,帶著喪屍煙彈趴趴走,註定賊星該敗,最終狼狽被逮。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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