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認逼車「騎士反逼車」 涉危險行駛最高罰3萬6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高雄新興區有騎士載有一名女子,指控旁邊的轎車惡意逼車,要對方搖下車窗理論,駕駛不理會開走,沒想到機車一路追上去,沿路後座女子還不斷罵三字經,不過這種自己反逼車叫囂的危險行徑,已經違規最高3萬6千元罰鍰。

機車騎士.後座乘客說:「你剛剛在逼什麼車,剛剛開什麼意思的,你憑什麼逼我們兩個的車。」機車騎士和乘客,在馬路上對旁邊的轎車駕駛,不斷叫囂要對方搖下車窗理論,兩人你一句我一句,但駕駛完全不理會繼續開走。

結果機車一路追上去,機車後座乘客說:「追他。」騎士一路加速追上路,兩人情緒都很激動,後座女子甚至不斷罵三字經,機車緊追不捨,最後駕駛停下車,聽對方是要說什麼,機車騎士後座乘客說:「你沒有擠我們嗎,你沒有擠我們嗎,我差點在建國路被你撞到而已,你如果沒有擠我們,我需要從建國路追到這嗎。」

騎士和乘客不斷說,駕駛惡意逼車,但駕駛看起來很無奈,衝突發生在25號高雄新興區,警方表示沒有接獲相關報案,但根據這段影片,機車在行駛過程中,多次重複迫近叫囂,迫使汽車讓道等相關行為,已經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將會舉發,另外駕駛被指控惡意逼車,警方也調閱監視器查看,並沒有發現汽車駕駛有違規行為。

高雄新興分局中山所副所長吳柏霖說:「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規定予以舉發,可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騎車上路認為對方逼車,結果自己「反逼車」,一路追上去沿路謾罵,監視器畫面真相出爐,駕駛沒有違規大反轉,這下騎士得收罰單,為自己的危險行為,負起責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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