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苗栗縣
苗栗縣一名媽媽
女童坐在車上吃飯糰,看起來十分乖巧,不過她卻被自己的媽媽,丟包在白牌車行內長達六天,這段時間都是車行的司機輪流照顧她,苗栗縣議員陳光軒說:「今天如果女童在外面發生了什麼意外跟不幸,你苗栗縣政府擔得起這個責任嗎。」長達6天的時間裡,4歲女童被迫和多名陌生的車行司機共同生活。
據了解女童的媽媽就在車行附近的夜店上班,認識的朋友是車行司機,平時會請他協助接送孩子上下學,4月1日就將女童帶到車行請司機照顧,一直到4月6日都沒打算將女童接回,議員接獲司機通報,社會局介入處理,不過過程一度聯繫不上女童媽媽,只能先將女童帶回安置。
苗栗縣議員陳光軒說:「家屬到目前為止還是不願意來出面,來將這個小女童帶回,讓人家更憤怒的是,我們苗栗縣政府到目前為止也沒有任何積極作為。」面對議員質疑社會處解釋,已經和女童媽媽聯繫上,不過女童媽媽,面對後續照顧沒有完善計畫,只能先將女童安置在寄養家庭。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長張國棟說:「我們有找到媽媽,媽媽有出面跟我們溝通,但是我們認為媽媽,後續還是沒有一個穩定的照顧計畫,所以我們還是取得媽媽同意之後,我們還是來做一個委託安置的方式,目前安置在我們的寄養家庭。」
女童媽媽稱因為工作忙,沒有其他家人可以幫忙,才會將孩子託給朋友照顧,社會處目前以安置女童為主,後續會協助女童媽媽,媒合專業保母,確保女童能獲得妥善的照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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